一、二级党组织的设置
目前,我校二级党组织包括22个党委,如下表:
序号 | 二级党组织 |
1 | 化工学院党委 |
2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 |
3 | 生物工程学院党委 |
4 | 药学院党委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6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7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
8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
9 | 商学院党委 |
10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
11 | 理学院党委 |
12 |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党委 |
13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14 | 法学院党委 |
15 | 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
17 | 机关工作党委 |
18 | 后勤党委 |
19 | 离退休工作党委 |
20 | 图书馆党委 |
21 |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
22 | 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党委 |
二、二级党组织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 注:二级党组织议事范围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条例(试行)》。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