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外派储备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4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33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外事干部队伍建设,现就做好外派储备干部报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校内选拔程序

(一)动员报名。各二级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单位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和干部工作的总体考虑,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并组织填写《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

(三)遴选上报。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上报教育部人事司。

三、教育部选拔程序

(一)考试考察。教育部人事司对学校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对通过选拔考试的人选,组织到学校进行深入考察,并择优确定参加岗前培训人选。

(二)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二年。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外派赴驻外使领馆从事留学生管理、教育交流合作和教育调研等工作。驻外工作任期二至四年,任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外派储备干部选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积极支持干部投身教育驻外事业。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推荐表纸质版和有关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请于108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平楼21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ecust.edu.cn

联 系 人:范圣法

联系电话:64252700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docx

 

 

                                              华东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