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结合学校实际,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情况,制定并落实组织工作的计划和举措;按照“五个到位”和“七个有力”标准,抓好各二级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

2.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对象培养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并落实党员发展计划,指导、检查各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优秀教师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制定并落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党委抓好部、处、学院班子建设;做好各单位干部调整的推荐、考察、任免,干部日常监督、考核、管理,组织选派干部校内外交流、挂职锻炼;做好干部信息管理、证照管理、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

4.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各类培训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选派干部、党员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开展党内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加强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培养和建设,加强对初、中级党校的工作指导。

5.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全校中层及其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和上报;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表彰和帮扶慰问;党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有关干部、党建、培训等工作材料的收集归档;受理关于党员干部方面的来信来访。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以及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